浙江亿嘉房地产 将何去何从?

http://www.zjsr.com 2005年2月22日  浙商网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浙江亿嘉房地产公司命途多舛。首先是媒体质疑其改制问题、总经理涉嫌行贿入狱,接着是法院突然要求还未破产的该公司破产还债。这家公司的有关纠葛究竟将以何种方式落幕?

    企业本来运作得很好,却突然被人告上法庭,要求破产还债。“我们现在四面楚歌,没有人愿意听我们的解释。”陈佳谅说。

    陈佳彤30岁,陈佳谅27岁。目前,年轻的陈氏兄弟掌控浙江台州市一家知名的民营企业———浙江亿嘉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经济富庶的台州地区,亿嘉公司是当地三大房地产企业之一。

    体育场上,知道亿嘉的人或许更多。在全国女排甲级联赛中,它是浙江亿嘉队的赞助商。

    然而,台州市黄岩区法院的一纸破产还债公告,把这家当地知名民企的商业信誉打到冰点,并可能面临着被强制破产的命运。

    “银行的贷款暂时是不指望了,不少购房者也来找我们退房,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也没着落。”陈佳谅有些无奈地说。对他们兄弟而言,这场变故打乱了一切。春节将至,他甚至不知道如何熬过这个冬天。

    亿嘉公司脱胎于国企,公司总经理陈熙,也就是陈氏兄弟的父亲,至今因涉嫌贿赂罪身陷狱中。在这些复杂的背景下,法院仅因5400万元的债务诉讼就将总资产逾10亿元的该公司置于破产的境地,既令人费解,又似乎别有隐情。

    强制破产还债 事先一切毫无征兆

    今年1月4日,黄岩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胡谦带着六七个人,突然来到亿嘉公司。胡谦向亿嘉公司目前的代总经理陈佳彤宣布:公司已被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起诉,强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陈佳彤大吃一惊。公司经营一直良好,怎么会一夜之间到了破产的边缘?

    据当时在场的亿嘉公司办公室主任钟正根回忆,胡谦拿了一本《破产法》,有关章节已事先折叠好,逐条念给陈佳彤听,显然是有备而来。

    在陈佳彤先走以后,胡谦要求掌管印章的钟正根移交公章。钟当即提出质疑,称公司是民营企业,又没有真正破产,法院没有权力要求移交公章。双方不欢而散。

    1月5日,黄岩区法院就将一纸公告贴到亿嘉公司门前,宣布它已经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公司员工要保护好公司财产;不得非法处理公司账册、资料和印章等;不得转移资产等。

    稍后,区法院派出的包括组长、副组长、财务总监和工程总监等,进驻亿嘉公司,打算接管这家民营公司的财务大权,并刻了亿嘉房产监管组的章。凡一次性支出3000元以上的票据,都需要监管组的同意,并须加盖监管组的章,方可支付。 “我们的职责就是管住财权,防止资产转移。”监管组组长于福球说。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亿嘉公司在法院破产还债的名义下,失去了独立的控制权。

    对于欠款之事,陈佳谅并不否认。2003年9月,亿嘉房产公司从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借款6000万元,约定6个月内归还。到期之后,亿嘉公司仍然有5400万元未还。

    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林光华说,向法院提出对亿嘉房产破产还债要求,是为了保全国有资产。但陈佳谅对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做法仍然想不通。

    当初借款时,亿嘉房产将一块土地的土地证抵押给了区土地储备中心。2002年,这块土地由亿嘉房产以0.98亿元的价格拍卖取得,目前地价估计已翻了近一倍。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无忌说,区土地储备中心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将这块土地拍卖,所得价款肯定高于5400万,足以偿债。

    而通过申请破产还债程序,就复杂得多。

    他表示,《民事诉讼法》里虽然有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但是在实践中,由债权人提出破产还债的,以前只在深圳进行过试点。其他地方,概无先例。

    它成立的前提是,法院必须查明被申请企业确实是资不抵债。条件满足后,法院方可受理,并对外公告,通知所有的债权人,确定债权的分配方案。一旦公告,被申请企业由于顶着破产还债的帽子,商誉就会受到毁灭性重创。

    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破产还债会有一个严格的程序。

    作为亿嘉公司聘请的律师,叶无忌认为,根据亿嘉的财务报表,公司既无严重亏损,也没有资不抵债,不适用进入破产还债的手续。对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法院第二天就予以受理的做法,叶无忌认为:“在法律上是极不严肃的,说明法院根本没有认真进行调查”。

    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拿回全部债权,却偏要选择一条更为复杂、且未必能保证全额索回债权的路。

    在公告发布后,黄岩区法院派出了监管组,进驻亿嘉公司。当天,监管组在针对公司员工的讲话中明确承认,亿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这其中似乎有诸多矛盾之处,惟一的解释是,事件背后另有隐情。

    政府的意志?

    有关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之事,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林光华不愿意多谈。他只是表示,土地储备中心只是执行上级领导的安排。

    至于上级领导是谁,林不愿多说。在记者追问下,他表示,他们接受黄岩区土地招标拍卖委员会的领导。据了解,这个委员会是由区政府牵头几个部门的一个机构,主任是黄岩区新任区长徐亦平。

    记者曾专门到黄岩区政府,希望采访徐亦平。区政府的一位干部说,徐正在开会。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区政府机关对亿嘉公司目前的处境也相当清楚,徐亦平目前正负责此事。据说,为了如何解决亿嘉公司的问题,徐亦平专门请了法律顾问。他表示,为了防止陈氏两兄弟转移资产,政府已经派出了监管组进驻企业。

    按照他的说法,监管组已变成了政府派出。其中差别,自然大有含义。

    其实,在2004年10月,黄岩区政府就曾找到亿嘉公司,要求对亿嘉进行监管,并派人进驻。亿嘉公司以自己是民营企业、无故不需要政府直接派人进驻为由而谢绝。

    亿嘉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黄岩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黄岩房开公司)。它是由原黄岩市财政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和国土局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企业,总经理是原黄岩市国土局副局长陈熙,即陈氏兄弟的父亲。

    2003年初,黄岩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改制,陈熙等人以资产置换方式,将黄岩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成民营企业,更名为亿嘉公司。其中陈熙持股81%左右,二儿子陈佳谅持股5%左右,父子绝对控股。

    2004年初,陈熙因涉嫌行贿罪,被批准逮捕。随后,当时的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和一位副组长也相继被捕。原来的黄岩区区长也受牵连,此案遂成为2004浙江官场的大案。

    虽然司法机关尚未对陈熙做出判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陈熙的被捕,令亿嘉公司原有的政治人脉关系失去根基。脱胎于国企的亿嘉,遇到关键事件时,已更像一个毫无资源网的民营企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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