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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新闻的细化及其价值取向

http://www.cjr.com.cn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2008年10月06日

  随着报纸服务性的增强,社区新闻成了一种必不可少的新闻样式。社区新闻以服务性强,更贴近寻常百姓生活的鲜明特点,为广大社区读者所喜爱,同时也成为报纸一个新的卖点。本文拟从社区新闻的服务性和贴近性这两个特点出发,谈一谈社区新闻的细化及其价值取向问题。

  社区新闻的细化

  社区新闻报道的大多都是小事,但小事新闻价值未必小。像垃圾无人清理之类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摊到谁头上都是天大的大事,所以做好社区新闻就要不吝从小处着手、细处着手,切切实实帮老百姓办事,这类新闻见报之后读者不仅感觉解气,更重要的是实用。

  首先是新闻报道本身的细化。

  社区新闻往往报道的是百姓身边事,做社区新闻报道的同时,还要注意一些小事对百姓生活的借鉴意义。

  2007年11月11日,我们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市民刘先生早晨上班途中在一家饭店吃早餐,不料竟从一个包子里吃出了一只蟑螂。由于饭店一方对此事置之不理,刘先生投诉到了工商所。文中写到,工商人员随后赶到现场,经过调解,店主最后退回了刘先生的餐费5.6元,并赔偿其300元。大家都知道,以前在类似的事例中,消费者很可能获得两倍餐费的赔偿,而刘先生这次获赔了300元,数额可谓很大。但文中并没有提到,工商人员是以何种标准做出了这样的调解,依据的是什么。读者可能会问,如果自己在就餐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不是也会获得如此的赔偿?如果真遇上了,自己又能以什么为依据,来索要如此“高额”的赔偿呢?

  也许这么要求有点吹毛求疵,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商品欺诈和服务欺诈实行两倍的赔偿”这一条款,不就是在一次次的新闻报道中深入人心的吗?

  其次是社区新闻报道的连续性。

  由于事件的发展是动态的,一则新闻很难在一篇报道中有个完整的结尾,这就需要有后续报道。社区新闻就像讲故事,记者要争取把每一篇故事讲精彩,还要讲完整,不能给读者留下“半拉子”故事。

  关于李沧区“华易·春之都”小区更名的报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小区于2004年底交付使用,已入住了1790户居民,一度是李沧区的精品高档小区。但该小区先后换了4家物业公司,期间一直没有合法的业委会。今年4月21日,小区居民突然发现,在他们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区的名字一下子变成了“达翁村之都”。小区由“都”变成了“村”,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强烈不满。5月17日,“达翁村之都”5个大字被当地街道办拆除;6月4日,小区的名字终于改回了“华易·春之都”;6月中旬,小区里垃圾无人清理导致垃圾堵门;6月底,小区物业撤走;8月初,业委会筹备小组成立;11月初,小区开选业委会。

  在小区改名事件中,接受采访的小区开发商、当地街道办、居委会均称小区改名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小区当时的业委会表示,是征得了居民同意才为小区更的名。但事情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小区更名得到了多数居民的反对,最终的结果是小区重新换成了原来的名字,新一届业委会开选。

  从4月21日事发到11月初重选业委会,我们对此事进行了长达半年之久的追踪报道,也在客观上反映了小区居民的愿望,促进了事态的健康发展。故事有了完美的结局,报纸的公信力得到了提高,事情的结果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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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年记者  作者: 李伟志 穆卫东 秦绪芳  编辑: 陈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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