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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置业坐享“文化溢价” 传媒业务将独立上市

http://www.cjr.com.cn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2008年05月06日

  绵延数月的凤凰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重组*ST耀华(600716.SH)悬念,终见分晓。

  最初,因凤凰集团在中国出版业的龙头地位,市场预期,凤凰集团主业“出版业务”,将借壳*ST耀华上市。但2008年4月7日,*ST耀华公告称,“凤凰集团拟以凤凰置业资产为主体与本公司进行重组”,击碎了市场的期待。凤凰置业系凤凰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营文化地产业务。

  5月5日,*ST耀华公布《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预案》。

  成立不足三年的凤凰置业,此前尚无盈利记录。而此次能够作为“优质资产”注入*ST耀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母公司凤凰集团的“文化”概念,并坐享溢价。

  “文化溢价”

  2005年9月成立至今,凤凰置业在两次增资后,目前注册资本为8.06亿元。其主要进行“以书城为中心的文化街区建设和配套商业、住宅项目开发”。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前三个月,其净利润分别为-0.02亿、-0.11亿和-0.03亿。

  虽尚无盈利记录,但背靠中国出版业的龙头企业,对凤凰置业的估值,凤凰集团方面强调的是其“文化溢价”。这种“文化溢价”,主要体现在对地产公司最为重要的拿地环节。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于其凤凰置业的未来前景,凤凰集团发言人特意强调了两点:凤凰置业“作为政府扶持的文化地产公司,在招拍挂中拿地的便利性”,以及“未来江苏全省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建设现代化书城的数量之多”。

  凤凰集团称,因土地获取有政府导向因素、书城经营须行政特许审批,文化地产是国有文化企业具有“独特优势”的一个产业领域,“是地产行业一个十分独特的细分领域”。

  凤凰集团发言人介绍说,凤凰置地的拿地优势上体现为,为了文化街区的建设,在相关土地招拍挂时,政府会对开发商设定资格要求。在这样的“定向招拍挂”里,普通开发商难以进入,有利于凤凰置业这样的“文化”企业,以较低的价格取得土地,并且享受当地文化基础建设方面的费用减免及其它各项优惠政策。

  当然,此等土地的用途,并不是只有书城及相关设施,也包括了住宅与商业建设。

  另一方面,凤凰集团方面强调,凤凰置业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

  针对记者对江苏省有多少城市需要大型书城的质疑,凤凰集团发言人表示,“江苏省政府大力提倡文化建设,不要说二线城市,将来每个县城都要建现代化书城,这就至少可以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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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肖瑾 刘丹  编辑: 陈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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