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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的三大关键

http://www.cjr.com.cn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2008年04月18日

  回首自己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经历,我认为,舆论监督报道要想取得较好效果,必须学会在“党和政府明令禁止”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结合点上做文章,注重用事实说话,不能为轰动而轰动。唯有如此,才能收到较好的监督效果。

  不能为轰动而轰动—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

  2007年初,一位热心的读者打电话反映:河南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濮阳,近年来刮起了一股奢侈之风,县委县政府及一些县直机关竞相建起豪华办公楼,这些单位的“头头脑脑”们也纷纷搬进高档别墅,其中面积最大的达600多平方米。

  这位读者还告诉我,为了盖办公大楼,有的单位不惜挪用下岗职工的养老金等保命钱,有的则四处“揩油”,增加企业负担。有的办公楼已竣工几年,还欠着人家的工程款,以至于影响了社会稳定。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作为一个省级贫困县,濮阳县这样大手大脚,到底是一个孤立个案,还是反映了某种不良倾向?多年的新闻工作经验,以及此前媒体上关于豪华办公楼的议论,使我敏锐地感觉到,对濮阳县刮起的这股奢侈之风,有深入剖析的必要。

  在河南分社总编室和总社国内部的支持下,我很快赶到濮阳,准备围绕读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由于种种原因,濮阳县对我的来访异常戒备。以至于我刚到采访现场,就被有关部门人员发现,采访无法继续进行。

  正面不好突破,就迂回包抄。回到郑州后,我一方面与曾给我打过电话或我认识的当地知情人士联系,了解近几年濮阳县兴建豪华办公楼和领导干部别墅的详细情况;另一方面,则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濮阳县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领导干部住宅方面的政策规定。

  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后,我决定再访濮阳县。到达濮阳后,我先不与政府方面接触,而是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直接找到知情人,对报道中可能涉及到的事实进行逐一核实,然后再去实地了解群众对政府机关兴建豪华办公楼和高档别墅的看法。

  在写作时,我没有就事论事,对濮阳县豪华办公楼的的形状、面积等进行过多渲染,而是采取用事实说话的办法,把该县豪华办公楼和领导别墅的审批状况、资金来源、群众评价等情况一一讲出,使读者通过对濮阳县个案情况的了解,对当前社会奢侈之风的根源及不良后果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

  2月27日,这篇题为《贫困县刮起奢侈风—河南濮阳干部建豪宅机关盖大楼》的“新华视点”稿在通稿线路播发后,迅速被新华、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转发。《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南方日报》等160多家媒体也纷纷在显著位置采用。濮阳县的豪华办公楼现象,很快成为当年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

  稿件反映的问题,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纪委等部门派专人赶赴河南濮阳,对事件进行调查。包括濮阳县两任县委书记在内的1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撤销党内外职务等党政纪处分。濮阳县纪委办公楼和33套干部违规住宅被没收、拍卖。濮阳市委、市政府被责令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检查。

  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随后,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一场清理豪华办公楼的风暴随之在全国展开。6月1日,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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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陈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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