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2月22日发表了张晓舟的评论文章《弄他!弄他!》。该文刊出后,引起重庆市民和广大网民的极大反感。华龙网、当红网、重庆生活论坛、天涯社区等二十多家网站发起联合声讨。重庆市民已着手起诉南方都市报和作者张某人,用法律手段要求二者向重庆人道歉——昨天(25日)下午,天涯社区重庆版和华龙网的网友分别代拟了两份诉状。(2月26日《重庆晚报》)
读了张晓舟这篇评论,的确令人浮想翩翩。作为“体育名记”,张某在“东亚四强赛观察”中似乎没有用心观球,而在意起重庆的“性别角色”。文章从“搞”字着眼,进一步引申为“搞”女人、“搞”男人,“男性专科医院”、“求精中学”、“雄起”、“勃起”、“搞”、“弄”等第三敏感字眼,张某的确诠释得淋漓尽致。但在“求精中学”、全体重庆人看来,感到很不“爽”,视作是一种猥亵,并在媒体公开要求张某“道歉”,有的网友甚至怒斥说,“这简直就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极端侮辱”。
言论自由是法律赋予给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力。对于一些谈“性”色变的话语,私下里或小圈子内作为笑料谈谈也是未尝不可的,但置于大众媒体(包括网络),那些关键字恐怕就必须经过“过虑”了,这也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张某作为媒体从业人员,作为体育名记,对这个“规矩”不是不知,那又为何“搞”字满篇呢?
有网友猜测,要么是张某来到重庆采访时,所见所闻、所作所为,确实有感而发;要么是他的哪根神经错乱或受到什么刺激,如重庆有关方面对他关照不够、照顾不周,用手中之笔发泄不快,以“搞”求“爽”;要么就是他对这次足球评论无从下笔,担心吸引不了读者“眼球”,于是便侧锋迂回,找些花边角料,创得此文。或许他真的无意识伤害重庆人,但图一时之“爽”,结果“搞”出了格,“超出了文明底线”,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
我想,除了华龙网等二十多家网站发起联合声讨、广大网友口诛笔伐、重庆市民将着手起诉外,南方都市报作为全国大众所追崇的媒体,也未必就此不管,因为它毕竟影响到报纸的声誉。所以,张某的后果想必“很严重”。
做文先做人。无论是媒体从业人员,还是作家、教授,我们首要的是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坚守一个文化人的涵养,倘若只求一时之“爽”,后果一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