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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鉴证台]妻子难产丈夫拒绝签手术单 致死两条人命

http://www.cjr.com.cn 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2007年11月28日

 

妻子难产丈夫拒签手术单 致死两条人命(图)

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 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服下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询问,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个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晚7点20分,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编者:事情经媒体披露后,网友的第一反映是把悲剧的原因归结为肖志军的愚昧与贫困。到底谁应该对此事负责?是肖志军还是医院?一份网络调查显示,认为肖志军应负责的超过71%。 详情请点击浏览。

  但是随着媒体报道的不断进展,对于此事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说法。认为医院应对此事负责的声音越来越大,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坚信,女儿是未婚。李丽云的母亲称,医院此前作为不能自行决定手术的惟一理由――警方查实李丽云和肖志军是夫妻,这个说法,已被八角派出所否认。“那是他们见死不救的借口啊!”详情请点击浏览。

  随后,北京市卫生局称,近日已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对孕妇李丽云之死进行评审认定,结果为:孕妇就诊时病情已非常严重,医院的特殊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明确阻碍,导致手术无法实施,最终死亡不可避免。医院对此事没有责任。详情请点击浏览。

  逝者已逝,但对真相的探究还在继续。

欢迎各位网友、各兄弟媒体倾情参与,补充事实,揭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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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吕卫红  编辑: 陈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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