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访权威信息源
利用电子邮件、MSN、视频聊天等进行常规采访,是许多新闻从业者使用过的手段,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这里要探讨的是如何利用网络进行调查性采访。
笔者在采写《汉芯事件无人负法律责任》一文时,对关键信源———国家某部委的采访就较好地利用了网络。在采访中,笔者尝试过很多种方式,如给该部委新闻办打电话、发传真,给相关人士发电子邮件等,都未得到任何回应。后来,笔者注意到该部委的网站上有“在线提问”的功能,因此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提出了尖锐问题。在常规采访中,这类问题对方往往会避而不答,但未曾想到,第二天一大早,笔者就接到了指明答复人的电话,他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丝毫没有任何避讳,我们因此获得了关键信息。此后,笔者多次尝试这种方法,屡试不爽。
三、如何利用网络编辑调查性报道稿件
1.用网络上的权威文件、信息订正原稿中的错误
记者由于采访不扎实等许多原因,写的稿件中常有一些文字、常识或事实错误。编辑稿件时,遇到可疑的地方,可以利用网络查询或核实。笔者在编辑“体彩稿”时,就利用网络搜索,对国家体育总局主要领导换届的时间、北京中体彩印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生产基地的开工时间、审计报告的内容等关键事实进行了查询,订正了文中的错误细节。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的信息也有很多错误,一定要找权威网站进行核实。
2.利用网上资料进行编辑,作为调查性报道的新闻背景
为方便读者了解新闻的来龙去脉,给调查性报道配发新闻背景资料是一种经常用的编辑手段,这些背景资料往往是根据权威网站上的信息编辑的。笔者在编辑“体彩稿”时,就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上摘录了有关彩票发行的宏观数字资料,编成“数字”栏目,如1987年至2006年,我国累计发行彩票3671亿元等。
3.利用网络查询相关资料,佐证新闻事实
记者在采访“体彩稿”时,由于此案尚未开庭,采访难度很大。尽管作了种种艰辛的努力,仍没获取到核心的案情。记者获得的事实只有:
(1)张伟华和他的一名同事被“双规”的经过;(2)检察机关在天津某印刷企业的调查情况;(3)案情的最新进展: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侦查终结,将向法院提起公诉;(4)合作商人讲述的一些体彩内幕。
编辑经网上查询,获得了许多重要发现,包括:一是一个事业单位公告栏出来了:从这个公告栏上可以看出,国家体彩中心更换法定代表人,从张伟华换为王卫东的时间是2006年9月4日,从而佐证在这之前张伟华被检察机关批捕应该没错。
二是从审计署网站上找到相关的审计报告原文:《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审计报告点名批评了张伟华,指证他弄虚作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2300多万。
三是从审计署网站上找到审计公告《国家体育总局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告)》,披露了体彩中心下属两公司获利惊人的内幕,居然高达5.58亿元,并表明已移交监察部进一步调查处理。
4.利用官方网站上的有关信息补充进稿件中,予以客观平衡报道
由于采访对象不接受采访或采访难度大等原因,重要的当事人一方没有出来说话。怎么办?在网络上找到相关的内容进行编辑,也不失为一种方法。笔者在编辑“体彩稿”时,从国家体育总局、体彩中心官方网站上找到年初召开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国家体育总局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国体彩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材料认真分析,选取有关信息,补充内容,编辑相关稿件:如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对体彩中心等高危部门的防范和监督,彩票的发行费用下降,从部门彩票到国家彩票等,这样使稿件达到客观平衡。
四、电脑在调查性报道过程中只是起辅助性的作用
在今天,仅仅靠脚板来做新闻,工作效率、视野和深度就会受到限制。事实上,在国外新闻业界,利用电脑进行调查,揭露隐藏的事实,已成为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的重要技能。但值得注意的是,电脑在调查性报道过程中只是起辅助性的作用,无法代替记者进行调查和完成报道。
调查性报道属于事件新闻,与观点新闻最大的区别在于有现场。当记者在室内联网的电脑前与采访对象进行通信或交谈时,就会失去耳闻目睹新闻现场和获取真实证据的机会,影响调查性报道的准确性和生动性。因此,对事件性的报道一般不宜在网络中直接进行采访。记者只有深入现场,小心求证,反复核实验证,逼近事实真相,才能采写出具有原创性的、公共意义的、还原事实真相的调查性报道。可以说,调查性报道的特点要求记者深入深入再深入,挖掘问题的核心和症结,不能一味依赖网络。中国青年报社总编辑陈小川曾经强调,年轻同志到报社第一课,就得去跑,就得到现场去,跟人接触,而不是靠网络写稿。新闻要有细节和故事,而细节和故事就靠自己两条腿,这是平面媒体记者的正宗。
因此,这样一种倾向尤其值得警惕。一些记者抛弃常规的采编手段,依靠网络生存,在网络上扒材料,偏听偏信,不找权威新闻源核实,甚至导致虚假新闻,损害了媒体公信力。如南方某报2007年4月24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38岁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的调查性报道,仅根据网上论坛上的帖子(包括网友的质疑)、博客上的图文,以及对受害者单方面的采访(仅电话采访了黎朝阳的妹妹、发帖人黎秀清,而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黎对事发经过并不清楚,而更为知情的黎朝阳的妻子不愿接受采访),就进行了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
该报道还引用北京律师刘晓原在多个网站撰文的分析:从“死者全身伤痕”来看,检察院逃不脱刑讯逼供干系。这篇报道容易给读者造成误导,一些网站转载时,编辑就直接将该报道的标题改为《广西法官看守所暴亡,疑遭刑讯逼供》(原报道标题为《广西法官离奇暴亡看守所,死者家属写博披露》)。但事实真相却并非如此。4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了该案的调查结果。调查认为:“黎朝阳系猝死,死亡原因较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征。”这篇报道之所以整体上失真,就是过多依赖于网上信息,没有去现场或找不到权威新闻源进行验证,就匆忙发了报道。可以说,新闻是用脚板写出来的,这一朴素真理今天并没有过时。-(作者分别为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编辑室主任、记者)
注释:
①朱家麟:《关注计算机辅助新闻学》,《中国记者》2002年第6期
②《中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法规,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中国政府网2007年3月22日